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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为适应不断发展的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迫切需求,完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立的。其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基本要求包括: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2.掌握公共管理科学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宽厚的科学基础知识和复合型、应用性的知识结构,了解国内外公共管理的新形势和新特点,能够综合掌握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与分析方法。

3.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包括调研、决策、组织、协调、指挥、激励、文字阅读与理解、口头与文字表达、熟练运用多种管理技术与现代信息处理技术等方面的能力,以及贯穿在其中的创新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需要。

 二、招生类型及报考资格

招生类型分为“全日制”和“在职攻读”两类,“全日制”学生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招收,“在职攻读”学生通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招收。

报考资格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一般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三年(含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三、专业方向

1.区域行政管理;                 2.区域经济管理;

3.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           4.矿产(土地)资源管理;

5.教育经济管理。

 

 

四、学习方式和年限

1.学习方式

入学的学生可以选择“脱产”或“非脱产”方式进行学习。

非脱产在职学习。主要在学校相对集中授课学习,每年集中7-8次,每次10天左右,集中学习一年,之后为社会实践和学位论文时间。

2.学习年限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4年。“非脱产”学习年限一般不少于2.5年。

五、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实行弹性学分制,学习年限为24年,课程设置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核心课、专业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和社会实践四方面基本模块,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其中,核心课程不少于17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9学分,社会实践为2学分。课程学习中,每个学分学习时间不少于15课时。学位论文不计学分。

公共管理硕士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核心课程

必修课

090001P5

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

30

2

1

090002P5

          英语

30

2

1

090003P5

公共管理

45

3

1

090004P5

公共政策分析

30

2

1

090005P5

政治学  

30

2

1

090006P5

公共经济学

45

3

1

090007P5

宪法与行政法  

30

2

2

090008P5

公共伦理  

30

2

2

要求核心课总学分 17

专业方向

必修课

090009P5

公共管理前沿问题研究

15

1

2

090010P5

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30

2

2

090011P5

制度分析与设计

30

2

2

090012P5

领导科学  

30

2

2

090013P5

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

30

2

2

 

090014P5

电子政务

30

2

2

 

要求必修课总学分 8

 

专业方向

选修课

090015P5

公共部门绩效管理

30

2

1

 

090016P5

区域经济研究

30

2

2

 

090017P5

区域行政管理

30

2

2

 

090018P5

能力拓展训练

15

1

1

 

090019P5

公文写作

30

2

2

 

090020P5

宏观经济政策分析

30

2

2

 

090021P5

矿山安全行政监察  

30

2

1

 

090022P5

矿山资源管理(土地资源管理)

30

2

2

 

090023P5

中国税收政策与制度

30

2

2

 

要求选修课总学分 ≥ 9

 

                      社会实践

2

45

 

要求

总学分>=36, 核心课程成绩>=70,专业方向课程成绩>=60

 

 

MPA研究生必须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写作;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的程序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MPA研究生必须在入学后四年内申请并获得学位,逾期无效。

五、培养方式和特点

1.培养方式多样化。(1)教学形式上,采取课程教学课堂讲授、案例分析、模拟训练、参与式研讨和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2)在教学方法上,有机结合研讨式、情境式、以问题为中心、能力扩展训练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启发式教学方法;(3)在教学手段上充分利用多媒体、交互式电化教学媒介。

2.课程设计注重点面结合,在面上强调宽口径、广覆盖,体现通才教育;在点上强调必要的专业深入,体现与实践的紧密结合,满足应用型人才的要求。

3.教学过程中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着力培养和训练MPA研究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矿业特点,强调MPA研究生总揽全局、宏观决策、处理复杂问题、依法行政、专业化管理等能力的训练。

4.注重加强与政府部门和其它公共机构的联系、交流与合作,吸收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政府部门和其它公共机构人员参加各个培养环节的工作。

5.实行导师负责制。硕士生的指导工作要发挥导师的指导作用,也可采用导师与指导小组相结合的方式,按专题研究方向成立由学术水平较高的教授或副教授负责的指导小组,发挥导师组的集体优势,采用组内专门化与组间互动化相结合的方式培养MPA研究生。

6.聘请资深政府官员和有影响的专家学者为MPA研究生授课或开设专题讲座;专门组织高质量的讨论课,组建互教互学的学习小组,发动MPA研究生就某些公共政策或公共领域的问题展开讨论与交流。

7.重视和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六、社会实践与学术研究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MPA研究生必须参加社会实践环节,进行公共管理与政策研究的社会调查或实习。社会实践、学术活动等公共管理领域的实习和研讨活动,主要是让MPA研究生将所学知识和方法运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实践中,获得在真实的管理世界中分析、解决问题和实际管理的能力。

1.每个MPA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参加校内5次以上的公共管理类论坛、相关学术专题讲座,了解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以及学科前沿,交中心办公室存档。

2MPA研究生参加学术讲座活动,要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中心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登记册》,按学年送交中心办公室审核。学术活动可以是校内各单位组织的学术讲座,也可以是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会议。原则上校内2小时的专题讲座为一次学术活动,校外参加的学术会议根据学术会议的天数折算,原则上一天为2次学术活动。

3.第四学期集中进行社会实践,时间不少于三个月,记2学分。

七、论文工作

MPA研究生修满规定学分后即可撰写学位论文。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MPA研究生必须撰写学位论文。

根据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MPA论文的规定,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所学理论,或与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际相结合,注重实证性的分析研究。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重在反映MPA研究生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解决管理实务问题的能力,特别强调论文的实用价值。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论文应体现MPA研究生运用公共管理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分析与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论文开题时间至少安排在答辩前半年进行,通过选题答辩会方可进入论文环节。论文应体现MPA研究生运用公共管理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和方法去分析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技巧。论文正文字数一般在2万字以上,论文工作量不少于半年。

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不仅要建立必要的评审制度,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同时还必须与社会评价相结合。因此,MPA研究生在毕业答辩前必须以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MPA研究生的名义,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至少一篇,才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具体执行标准另行规定),若为中文核心期刊还可申请提前毕业。

八、学位授予

MPA研究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所有学分,成绩合格,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由中国矿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指导委员会组织的论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按照教育部和全国MPA指导委员会规定授予中国矿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制定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中国矿业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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