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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培养方案

 

根据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制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新疆大学专业学位教育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为适应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需要而设立的,旨在为政府部门以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等方面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通过培养使学生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能够掌握公共管理学科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较宽的视野和知识面,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需要,身心健康,能够比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

二、培养方式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理论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1、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核心课程不少于17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9学分,社会实践为2学分。课程学习中,每个学分学习时间不少于16课时。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写作。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的程序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2.教学形式上采取课堂讲授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方式,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把握公共管理学科前沿,又要密切结合公共管理实践。教学方法上采用启发式、情景模拟式、讨论式等教学方法,把课堂讲授、研讨、案例分析,模拟训练和社会调查多形式有机结合,强化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同时,积极探索采用“课堂教学+网络学习”的全方位综合教学模式。

3.定期安排高水平的系列讲座,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具有现实性、前沿性和启发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同时要求每个学生在学期间参加不少于10个以上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的专题讲座。

4.培养过程采用导师负责制的形式,充分发挥导师组的指导作用。要加强与公共部门特别是政府机构的联系与交流,聘请有丰富实践经验公共管理人员尤其是高层次政府管理人员参加培养工作。

三、学习年限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学习年限为2-4年,“非脱产”学习年限一般不少于2.5年。优秀者在完成规定学业情况下可提前申请毕业,但学习期限一般不得少于二年。学习期限最长者不得超过四年。

四、课程学习及学分的基本要求

总学分:38学分

其中:核心课程           须修9    20学分

      专业方向必修课     须修4     8学分

      选修课             须修5    10学分

      社会实践                        2学分

 

―1     新疆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课程

类别

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

总学时

学分

考核形式

(考试或考查)

核 心

 

课 程

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

学位教育必设

32

2

考 试

英语     

32

2

考 试

公共管理

专业必设

48

3

考 试

公共政策分析

32

2

考 试

政治学

 

32

2

考 试

公共经济学

48

3

考 试

宪法与行政法

32

2

考 试

社会研究方法

32

2

考 试

电子政务

32

2

考试

专 业

方 向

必修课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公共政策与决策工程

 

32

2

考试或考查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政府经济管理

32

2

考试或考查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人口、资源与生态环境管理工程

32

2

考试或考查

边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国际关系

32

2

考试或考查

选修课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专题

 

 

 

 

任选5门课

(不少于9学分)

32

2

考 查

现代领导科学专题

32

2

考 查

项目管理与评估专题

32

2

考 查

管理心理学专题

32

2

考 查

国家公务员制度专题

32

2

考 查

中国政府与政治专题

32

2

考 查

比较政府与政治专题

32

2

考 查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题

32

2

考 查

教育管理专题

32

2

考 查

医疗卫生事业管理专题

32

2

考 查

土地资源管理专题

32

2

考 查

环境政策与管理专题

32

2

考 查

新公共管理专题

32

2

考 查

公共政策专题

32

2

考 查

社会实践

不少于三个月

2

 

 

-2前沿讲座课(含讨论班)的基本要求

1.讲座课、讨论班的基本范围或基本形式

通过专家学术讲座、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讨论会等方式进行。

讲座课的范围:当前国际、国内公共管理研究的学术动态及实践活动。

基本形式:(1)聘请国内知名学者来校开设专门讲座。

         2)导师指导下学生进行公共管理前沿问题及实践的讨论。

2.次数、考核方式及基本要求

公共管理前沿问题及实践的讲座至少10次,以撰写论文或问题讨论为考核方式,要求对所提出的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并作出相应的学术展望。总体要求学生通过这一教学环节,一方面能够综合接受基础理论知识,另一方面能够涉及公共管理前沿及实践,为从事公共管理实践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文献阅读的主要经典著作及专业学术期刊目录

(另附)

六、毕业与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必须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的选题、撰写、评阅以及答辩等项工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对MPA专业学位论文规定的要求以及新疆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格式和答辩程序有关规定的要求。

学位论文选题要理论联系实际,要求与专业方向领域的管理实践与改革内容紧密联系,特别鼓励MPA研究生选择与自己的工作领域和工作岗位相关的问题展开论文研究。论文形式可以是公共管理专题研究、案例分析、政策分析,调查研究报告、也可以是理论和学术问题探讨,内容上应体现出学生运用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理论知识及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要求论点明确,理论联系实际,论据翔实、可靠,论证充分、有力。正文应做到层次分明,脉络清晰,合乎逻辑。

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经过选题、开题、写作、预答辩、答辩等环节完成。其中,论文开题时间距申请答辩时间不得少于半年。

七、须具备的理论与实践水平的基本要求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令,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掌握公共管理的科学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较宽的知识面,了解国内外公共管理的新形势和新发展,能够综合掌握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的理论与知识以及定量和定性分析的方法。

3.具备较好的从事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分析的基本技能,包括调研、决策、组织、指挥、激励和人际协调能力,以及贯彻其中的创新能力。

4.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较好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八、社会实践的基本要求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必须参加社会实践环节,进行公共管理与政策研究的社会调查或实习,实习完成后必须提交实习报告,考核合格者才能获得答辩资格。

社会实践时间总计三个月,既可以采取分时、分段方式,也可以采用集中实践方式,或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实践方式。   

Zoom Lebron XII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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