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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开展中国高校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和学校研究生院培养办的有关通知,为了做好我院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工作,进一步促进我院公共管理硕士(MPA)教学和培养质量的提高,经研究决定,成立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工作小组,组长和成员如下:
  

    组 长:董克用
  
常务副组长:许光建
  成 员:秦惠民 张成福 严金明 李静荣 王丹 王春 徐萍
  

    工作小组的主要工作是:按照国务院学位办35号文件及其附件《中国高校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方案》规定的检查指标,全面自查执行情况,准确填写表格。完成自评材料(试点工作总结和评估材料汇总表)上报研究生院。在2006年9月10日之前完成全部自查工作。



                  中国人民大学MPA教学管理办公室
                         200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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