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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以及秘书处挂靠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校历,现将秘书处2016年寒假(含春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寒假(含春节):1月18日至2月21日。

(二)秘书处办公室工作人员于1月19日(星期二)开始放假,并于2月19日(星期五)上班。


全国MPA教指委秘书处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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