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第四届MPA优秀论文评选工作,请有关院校认真填写《MPA优秀论文申报表》, 并连同推荐论文(一式6份)以及电子版,最晚于2011年2月25日前报送全国MPA教指委秘 书处(报送内容:论文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过期不报将视为弃权,特此通知。 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11年2月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