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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201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班招生简章

欢迎报考华北电力大学公共管理(MPA)专业,我校招生代码为10054

华北电力大学于1958年建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与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华北电力大学等九家单位组成的理事会共同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是华电MPA教育的承办单位,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在1993年就开办了行政管理本科专业,2005年获得行政管理学硕士学位点授予权,2010年获得公共管理、法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授予权,2011年依托工商管理学科自主设置“能源管理”二级学科博士点,在公共管理、能源电力行业管理和非政府组织管理等方面拥有完善的学科体系和雄厚的师资力量,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和创新型人才培养能力。

我校集全校之力打造中国能源电力行业的MPA品牌,与国家能源局、民政部和以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两大电网和大唐电力、中电投等五大发电集团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成的华北电力大学理事会单位共同合作开设课程并建设实习基地等,为MPA研究生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华北电力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91日)。

二、招生类型和学习方式

(一)招生类型

我校招收的MPA按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考生网上报考时提交信息后,报考类别不得修改,请慎重选择。)

定向就业:用人单位、考生与我校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入学时不转档案、户口,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非定向就业:考生与学校签订非定向培养协议,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可转户口,毕业时按照国家政策参加就业派遣(可享受奖学金)。

(二)学习方式

学习主要采取定期集中上课的方式,前三学期每学期集中一次进行课程学习和社会实践,每次30天以内。

研究生须按规定参加实习实践活动、专题讲座、开题报告、论文指导、答辩等安排。

三、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10-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具体时间可能根据教育部要求微调)

2.报名网址: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要求:(1)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交费。(2)报考我校公共管理硕士必须要选择华北电力大学(1162)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2)往届考生必须填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编号(无学位此项不填),所填编号为证书上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而不是证书本身的序列号,切勿填错,以免影响学历审核。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必须到报名点现场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按照《华北电力大学报考点关于2016年硕士生报名现场确认公告》要求携带材料,按照程序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日期:20151110-14日。逾期不再补办。(具体时间可能根据教育部要求微调。)

现场确认地点: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

注意事项:

1)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鉴于认证反馈时间将近一个月,请考生务必及早做好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否则华北电力大学报考点将不予进行现场确认。

2)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原件。

3)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考试

考生于教育部指定的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科目及时间

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时间:12月26日上午

科目:英语二;

时间:12月26日下午

初试具体要求参照华北电力大学有关考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复试

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初试成绩、复试名单,进入复试的考生自行下载《复试通知》。

复试包括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我校MPA教育中心网站公布。

五、调剂

若有空余指标,则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录取

按考生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定,择优录取。所有选择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七、学制、培养及学位

学制2.5年,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要求,达到学位标准相关规定要求,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八、学费

201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4万元(2.5年总培养费)标准缴纳学费。被录取的考生依情况同我校签2016订协议书,交纳学费。

九、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华北电力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和参加考试。

(二)考生填写的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填报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有出入,请于报名前到公安部门更正。

(四)我校招生信息会在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y.ncepu.edu.cn:8080/zhaoshengxinxiwang/)和MPA教育中心网站(http://www.hdrwmpa.com/index.asp)发布,请考生及时查看。

(五)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和大学最新政策冲突,我院将按教育部和大学最新政策执行。

十、联系方式

(一)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教四楼B209      编:102206

联系电话:(01061773961,传真(01061773966

(二)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教四楼B101

    邮政编码:102206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10-61773970

电子信箱:hdrwmpa@163.com

华北电力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5年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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