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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
国家首批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从1903年建校至今,华中师范大学已有百余年的历史。

华中师范大学于20039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办学单位。2005年学校决定依托公共管理学院(原管理学院)成立MPA研究生教育中心负责此项工作。20101月我校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了全国MPA教学合格评估。截至目前,共招收了954MPA研究生,其中为社会输送MPA毕业生近600人,在校就读的MPA研究生有360多人。

我校2014年计划招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110人左右,热忱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有志者报考!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于2014831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1010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华中师范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11101114。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考生应在现场确认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一)20131225-2014年1月6,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1415

2、复试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要进行复试,如有必要,招生单位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复试时间大约在20144月中旬。

 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华中师范大学MPA研究生教育中心网站的通知为准。

 五、招生咨询

1.        华中师范大学MPA教育中心招生咨询热线:027-67868071
华中师范大学MPA教育中心网站:http://mpa.ccnu.edu.cn

2.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咨询热线:027-6786148867867707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c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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