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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概况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致力于培养掌握坚实的经济管理基础理论和系统的工商管理专门知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际竞争环境,具有领导力和执行力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2013年我校继续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专业代码:125200MPA招生类别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

专业硕士教育中心是2008年在原MBA教育中心的基础上组建的院级教学单位,负责MBA/MPA等专业硕士学位的人才培养工作。中心位于学校红庙校区,地处商务功能齐备、商业氛围浓厚的北京中央商务区(CBD),是北京市CBD唯一一所专业学位教育机构。

专业硕士教育中心一贯以一流学生、一流师资、一流培养、一流就业、一流管理为奋斗目标,从财经类院校特点和首都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出发,全面打造和提升MBA/MPA专业学位的特色、优势和品牌。中心依托学校在经济学、管理学两大领域完备的知识资源和专业优势,汇集校内外优秀师资,从全校数百名教师中遴选教学好、科研好、实践好的优秀教师承担课程教学,定期邀请国内外著名学者和商界精英、政界翘楚来学校开办企业家论坛人文素养与职业发展管理前沿系列讲座。自2003年招收第一批MBA学员以来,中心秉承崇德尚能,经世济民的校训,定位于各类组织的中、高层管理职业教育和人才培养,立足于求学者获得高质量的学历教育和提升专业管理能力的需求,为社会各界输送了近千名敬业、务实、创新、开放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并形成了理论与实践并重、国际与本土融合的培养特色。

二、MPA项目特色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MPA专业2010年获批,已招收两届学生,生源主要来自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公共组织、科研机构和国际非营利组织等。MPA项目设有经济行政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公共政策分析与评价、社会保障、教育经济管理、城市与区域规划、社区与镇村管理、土地利用与房地产开发管理等课程。非全日制班学制3年,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

MPA教育立足于课程教学、学位论文、职业发展和实践教学三个培养环节,旨在培养拥有坚实的公共管理基础理论和系统的公共管理专门知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际竞争环境,具有国际视野、现代管理理念、公民社会服务意识和战略思维的公共部门管理精英。

按照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针对MPA的培养对象和培养目标,分为主干核心课程和模块化主修方向课程。其中核心课程讲授MPA学生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技能,主修方向课程突出不同管理领域内的专业知识技能,为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社会需求自行选择课程创造条件。充分发挥我校立足首都和服务都市的两大资源优势,采用理论讲授、案例分析、情景模拟、专题讨论、社会调查、沙盘推演、特色论坛、实验演练等多种教学方式;注重学员职业发展规划和研究方向结合、理论学习和实践调研结合、知识掌握与解决问题结合;充分重视教学环节和管理环节的精心设计和严格管理,从而使学员真正掌握本专业的知识、方法和技能,具备从事相应专业管理的能力。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到201391);

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到201391);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到201391),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党校本科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6)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210月。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布的日期为准。

2.网上报名网址:研招网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公众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3.报名点选择、报考费缴纳方式及标准届时详见研招网及我校网站报名公告。

(二)现场照相、确认信息

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于规定时间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照相、确认信息。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2.现场照相、确认信息日期:201211

3.现场照相、确认信息地点:第一志愿报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考生现场确认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校本部)。届时请查询学校专业硕士教育中心网站(http://mba.cueb.edu.cn)。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

4.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5.考生报名时不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6.考生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五、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复试时学校将对考生身份证、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不予录取。

《准考证》发放:201212月底20131月初,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准考证。

六、考试和录取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2.初试时间:20131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初试地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上公布的初试地点为准。

4.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英语二(100分)。

考试大纲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等联合制定的《2013MBA/MPA/MPACC联考考试大纲》、《2013MBA/MPA/MPACC联考辅导教材》(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 )。

(注:我校专业课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

5.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http://yjs.cueb.edu.cn)自行查询下载。

(二)复试

1.复试包括面试、笔试和体检。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2.复试信息发布:请参见专业硕士教育中心网站(http://mba.cueb.edu.cn)。

3.复试地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具体请届时参见中心网站通知。

4.复试考生登陆中心网站(http://mba.cueb.edu.cn/)查询复试基本安排与要求。

5.复试内容:政治、英语、专业知识、心理测评。

6.复试时须提交材料:

1)携带2013年秋季国家联考成绩单(调剂考生需加盖一志愿学校印章);

2)本人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原件、复印件(1份);

3)身份证或护照、军官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

4)工作简历证明(1份);

5)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请自行下载、打印、盖章)

7.体检:考生需按照学校安排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三)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2.根据学校规定,被录取的不转档案户口的考生须同专业硕士教育中心签订《声明书》。

3.对符合攻读我校MPA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一般为6月。

七、学习方式和学费

非全日制教学班学制3年,上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晚上和周末。学费3万元。

八、学历学位与就业

1.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取得合格成绩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和授予硕士学位。

2.自筹经费MPA学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我校不负责其他培养类别MPA毕业生的毕业派遣等相关事宜。

3.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九、招生信息发布和咨询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校研究生部及专业硕士教育中心网站查询有关通知。

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js.cueb.edu.cn/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专业硕士教育中心网址:http://mba.cueb.edu.cn/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专业硕士教育中心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朝阳门外红庙金台里2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4号楼111室,邮编100026E-mail: mba.cueb@gmail.commba@cueb.edu.cn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专业硕士教育中心招生咨询电话:010-65976412010-65976020010-65976387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文件不符,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欢迎报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部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专业硕士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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