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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位类别:

 349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专业领域名称

 125200 公共管理硕士

 执行开始终止年级:

 20132015

 制订二级单位:

 公共管理学院

 

一、学科概况

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科设置齐全,拥有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
管理博士点,公共管理学科一级硕士点和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本学科整体实力强,在湖南处于领先位置,在全国也有一定的影响力。

本专业学位依托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管理哲学、伦理学、社会医学与公共卫生事业管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技术经济与管理等二级学科博士点,在公共伦理、公共政策分析、地方政府与区域公共管理、科技政策与科技管理、教育政策与教育管理等方向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近三年来,本学科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重大项目各一项,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9项,省部级项目近30项;已经在《中国社会科学》、《政治学研究》、《中国行政管理》、《社会学研究》、《哲学研究》等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300余篇,在全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二、培养目标

持“办精品教育,育拔尖人才”的办学理念,为各级政府与非政府公共部门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其基本要求包括: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与合作意识的高级专门人才。

2.掌握公共管理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研究动态,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高的学术素养和较强的创新意识;掌握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领域的基本知识与研究分析方法,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以及分析和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4.身心健康。

 

三、学科专业主要研究方向

序号

研究方向代码名称

研究方向英文名称

1

行政哲学

Administrative philosophy

2

公共政策分析

Public Policy Analysis

3

公共组织与领导

Public Organization and leadership

4

非政府组织管理

Management of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5

地方政府与区域公共管理

Local Governments and Regional Public Administration

6

公共事务管理

Management of Public Affairs

7

社会管理与社会工作

Society Management and Social Work

 

四、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

(一)学习年限

本专业学制为3年,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35年,分全日制攻读和在职攻读两种方式。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应在1年半以上。从第四学期开始,在所在岗位或进入政府部门、公共组织的具体岗位参与实际工作,完成案例收集编写、专题调研和专题研究工作,开展论文撰写工作。

研究生根据与导师确定好的培养计划按学期选修课程,每学期选修课程的总学分不超过21学分(不包括培养环节的学分)。

(二)培养方式

实行指导教师负责的指导小组培养工作制,导师个别指导与指导小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指导小组把好各个培养质量关。

实行双导师制。每个研究生均安排学术导师和实践导师各一名,共同对学位论文负责。

 

导师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选学课程、查阅文献资料、参加学术交流和社会实践、确定研究课题、开展科学研究等学习和研究活动。

导师结合进行研究生的业务指导和思想教育工作,全面培养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

五、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一)课程设置

课程分为核心课、专业方向选修课、选修课和社会实践四个模块。各模块课程情况如下:

 

序号

课程类别

课程号与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备注

1

核心课程

0302111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2

2

 19学分。

2

核心课程

050211101硕士生综合英语

64

3

/

3

核心课程

120417201公共管理学

48

3

4

核心课程

120417301公共政策分析

32

2

5

核心课程

120417203政治学

32

2

6

核心课程

120417202公共经济学

48

3

7

核心课程

120417403行政伦理

32

2

8

核心课程

120417303社会研究方法

32

2

/

9

方向选修课

120417406非营利组织管理

48

3

公共事务管理方向选修课程(共8学分。)

10

方向选修课

120417501公共危机管理

48

3

11

方向选修课

125212409公共领导理论与领导艺术

32

2

12

方向选修课

125212404城市管理学

32

2

/

城市管理方向选修课(共8学分。)

13

方向选修课

125212408城市社区管理

48

3

14

方向选修课

125212400土地资源管理

48

3

15

方向选修课

120412404社会政策

48

3

社会政策与社会管理(共8学分。)

16

方向选修课

125212407社会服务与项目管理

48

3

17

方向选修课

035212201社会工作理论

32

2

18

方向选修课

110210101 现代国防理论与政策

48

3

国防教育与管理(共8学分。)

19

方向选修课

040110400 国防教育管理专题

48

3

20

方向选修课

110210400国家安全战略专题

32

2

21

选修课

125212204行政法专题研究

32

2

根据研究需要任意选修。必须选满10学分。

22

选修课

120412402电子政务

32

2

23

选修课

125212406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32

2

24

选修课

120417502社会心理学

32

2

/

25

选修课

120412403社会事务管理

32

2

26

选修课

125212600社会工作实务

32

2

27

选修课

120417402管理沟通专题研究

32

2

/

28

选修课

125212401公务员制度比较研究

32

2

29

选修课

125212200公共组织管理专题研究

32

2

30

选修课

125212405公共行政监督

32

2

31

选修课

125212503产业政策专题研究

32

2

32

选修课

040116300 大学德育理论与实践专题  

32

2

33

选修课

040216400 军事训练心理学

32

2

34

培养环节

000001804学位论文选题报告

 

1

参照学术型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执行。

35

培养环节

000001806社会实践

 

1

36

培养环节

000012808专业实践

 

4

37

培养环节

000001801学术交流与学术报告

 

2

38

培养环节

000001802形势与政策

 

2

(二)学分要求

本专业教育采取学分制,全日制研究生必须修满47学分、在职研究生须修满43学分方可取得论文答辩资格;其中核心课程共19学分,专业方向选修课共8学分,选修课10学分,培养环节全日制为10学分,在职学习为6学分。

(三)“形势与政策”课程要求

 “形势与政策”课程学习时间为2学年,考核合格后计2学分。全日制研究生须取得该课程学分后才能参加答辩。

(四)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

全日制研究学习期间须积极参加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听取10次以上学术报告;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与所在单位或相关专业的本科生进行1次学术交流活动。本培养环节考核合格后计2学分。全日制研究生须取得该环节学分后方可参加答辩。

 

六、社会实践与专业实践

(一)社会实践

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后,须在政府部门、公共组织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际工作,时间至少在3个月以上,正在公共部门工作或曾经在公共部门工作过的学生可在本单位的本职岗位上完成。社会实践期间,须在导师指导下(可以联合学术型研究生)完成一次调研工作,并于第四学期之前提交调查报告1份。社会实践环节计1个学分。研究生须取得该环节学分后方可参加答辩。

(二)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包含专题研讨和案例研究两个内容:

1、专题研讨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在导师指导下(也可以联合学术型研究生)开展1项课题研究工作,研究主题可在导师指导下自行拟定。研究完成后在第四学期之前提交研究报告1份。专题研讨环节计2学分。研究生须取得该环节学分后方可参加答辩。

2、案例研究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进行1项案例研究,并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按案例撰写要求撰写案例,于答辩前提交给MPA管理办公室。案例研究计2个学分。研究生须取得该环节学分后方可参加答辩。

 

八、学年考核与筛选

在每学年放假前,学校组织研究生对一学年来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评定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调整研究生的奖学金和助学金等级的依据。

每学期对研究生进行筛选,达到退学规定的研究生要根据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学籍处理。

 

九、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研究生就应在导师的指导下于第一学年内确定学位论文研究方向,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确定研究课题。查阅的文献资料不少于60篇,其中外文文献资料一般应在1/3以上。

学位论文选题可结合实际工作来选定,必须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以及一定的理论意义;学位论文形式可以是学术研究论文、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

研究生进入论文写作之前必须作公开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在第三学期其中进行。

首次开题未通过者,可在6个月内重新申请开题,每名研究生最多有两次开题机会。

 

十、学位论文进展与考核

1.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检查安排在第五学期。

2.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由学院负责,MPA管理中心组织有关指导教师组成检查小组进行;

3.检查内容包括研究生的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与预期目标的差距等项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或要求;

4.对综合能力较差、论文工作进展缓慢、撰写时间和精力不足的研究生提出警告,或按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学位论文及答辩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要求用中文撰写,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研究生从事论文工作的时间不少于1年,学位论文字数不少于3万字。

学位论文必须观点正确主,条理清晰,论据可靠,论证充分,推理严谨,逻辑性强,文字通顺。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教学环节的学习,达到学分要求,完成学位论文,按规定向MPA中心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中南大学MPA教育指导委员会

参与专家:许源源 刘丽杭 刘学平

制订时间:201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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