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代码:125200)
MPA教育中心
2011年7月修订
华东理工大学于2010年获得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资格,同年开始招收MPA学员。招生对象主要是政府和非政府部门的公共管理人员,培养目标为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MPA项目由学校MPA教学指导委员会领导,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承办。全院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理念先进。现有正教授11人(其中博导7人);副教授25人。我院社会学专业在全国排名处于前列,2005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列入上海市重点建设学科。2009年设立社会学博士后流动站。近年来,我校在公共政策分析、公共管理学、社会学、社会工作、环境安全管理等方面形成一批优势专业。同时,采取校内师资和校外师资、国内师资和境外师资、高校教师和社会专家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培养师资力量。聘请多名知名学者和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高级行政官员担任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MPA教育充分整合这些优势专业资源,突出办学特色,进一步加深学员对政府运作的理解,注重培养MPA学员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培养目标
我校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将以课程建设为中心、以科研为基础、以案例教学为载体,注重能力培养。通过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部门培养一批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具有坚实理论基础、宏观战略视野和创新思维,具备系统设计、运筹协调和宏观管理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通过科学的培养和训练,使最终取得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学员能够胜任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部门的高层管理工作。 二、培养年限
MPA学制为2.5年,培养年限为2.5~5年,课程学习成绩有效期为5年。 三、研究方向
1.城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 四、课程设置和学习
MPA硕士生应完成不少于49学分的课程学习,一般在入学的前5个单元内完成。具体课程设置参见华东理工大学攻读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表。 五、中期检查
1.中期检查安排在第4学期初,由MPA教育中心负责。 六、实践教学
社会实践安排在第4学期进行,研究生到公共管理社会实践基地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社会实践,5学分;社会实践为期6个月,社会实践完成后,研究生在第四学期末按照相关要求提交5000字以上的社会实践报告和实践鉴定。 七、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1.论文内容 华东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49学分,5个学习单元内完成)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位课
必修/ 学时/学分
学习单元
任课教师
1
2
3
4
5
6
7
8
1.公共课(学位课) ,≥5学分
研究生基础英语
学位课
必修课
96/3
√
黄淑芳,管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学位课
必修课
36/2
√
杨苏,曹东勃
2.核心课(学位课) ,≥27学分
021P125201B001
公共管理学
学位课
必修课
48/3
√
张良,刘燕
021P125201B002
公共政策分析
学位课
必修课
48/3
√
黄忠怀,李琼
021P125201B003
政治学
学位课
必修课
48/3
√
岑树海,郭圣莉
021P125201B005
行政法
学位课
必修课
48/3
√
李明波,盖葳
021P125201B004
公共经济学
学位课
必修课
48/3
√
刘德吉,麦勇
021P125201B006
专业外语
学位课
必修课
32/2
√
罗恩立,朱琳
021P125201B007
城市公共事业管理
城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
学位课
必修课
32/2
√
黄忠怀,俞楠
021P125201B008
城市规划理论与方法
学位课
必修课
32/2
√
石超艺,俞慰刚
021P125201B009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学位课
必修课
32/2
√
陈丰,刘燕
021P125201B010
城市公共财政专题研究
学位课
必修课
32/2
√
张良,刘德吉
021P125201B011
社会保障管理
学位课
必修课
32/2
√
杜妍冬,龚秀全
021P125201B012
知识产权法总论
知识产权研究
学位课
必修课
32/2
√
于杨曜
021P125201B013
知识产权战略管理
学位课
必修课
32/2
√
李海鹰
021P125201B014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概论
学位课
必修课
32/2
√
黄银山
021P125201B015
知识产权诉讼
学位课
必修课
32/2
√
莫神星
021P125201B016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学位课
必修课
32/2
√
黄维德
021P125201B017
组织行为学
学位课
必修课
32/2
√
陈丰
021P125201B018
公共部门人才招聘与选拔
学位课
必修课
32/2
√
陈洪安
021P125201B019
比较公务员制度
学位课
必修课
32/2
√
岑树海
021P125201B020
绩效考核与绩效管理
学位课
必修课
32/2
√
沈铁群
021P125201B021
环境安全管理学
环境安全管理
学位课
必修课
32/2
√
徐宏
021P125201B022
技术经济分析
学位课
必修课
32/2
√
蒋景楠
021P125201B023
环境安全系统工程
学位课
必修课
32/2
√
蔡凤英
021P125201B024
资源与环境保护法概论
学位课
必修课
32/2
√
傅利英
021P125201B025
环境安全管理国际立法比较
学位课
必修课
32/2
√
祝宁波
3.选修课(非学位课) ,≥12学分
021P 城市社会学
城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陈丰,杨发祥
021P 行政区划与区域发展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石超艺
021P 公共伦理学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俞楠,王荣发
021P 城市社区管理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范志海
021P 第三部门国际比较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李琼,吴强玲
021P 电子政务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朱琳
021P 社会调查研究方法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汪华,张广利
021P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朱琳,刘晓亮
021P 美、日、欧盟知识产权制度
知识产权研究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江林
021P 专利管理学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郭毅
021P 商标管理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梅清豪
021P 版权管理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陈洪安
021P 知识产权贸易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骆守俭
021P 经济法概论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张永安
021P 民法概论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张勇
021P 行政许可与行政诉讼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于杨曜
021P 劳动经济学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刘建国
021P 社会保障学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费梅苹
021P 薪酬管理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胡蕴茜
021P 人力资源管理案例研究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黄维德
021P 人员素质测评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鲍宗豪
021P 劳动法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刘金祥
021P 员工培训与发展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陈丰
021P 员工福利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沈铁群
021P 医疗保险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陈洪安
021P 环境安全监察
环境安全管理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李定邦
021P 环境卫生学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林匡飞
021P 环境安全评价与管理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于建国
021P 环境安全法规与政策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李海鹰
021P 环境安全与职业健康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尚德库
021P 环境风险分析与危机管理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修光利
021P 环境安全与信息技术管理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林匡飞
021P 环境规划与管理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刘勇弟
021P 学术讲座
非学位
必修课
32/2
√
√
√
√
朱琳
4.综合素养课 ,≥0学分
5.实践教学 ,≥5学分
实践教学
非学位
选修课
80/5
√
√
张良
2.资源与环境安全管理
3.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4.知识产权管理
2.中期检查前必须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
3.硕士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华东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表》,检查内容包括课程学习的学分和成绩、思想表现、参加学术活动情况和开题报告等。
4.开题报告
硕士生应首先搜集有关文献资料并进行实际调查,把握学科发展前沿,重视文献知识产权,写好文献综述。在此基础上,写出开题报告,并在导师安排的开题报告会上作公开报告、答辩,经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
(1)综述课题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国内外研究动态,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途径以及本论文的创新点。
(2)说明采用的研究方法,并对整理和处理的数据进行理论分析与讨论。
(3)对论文的核心概念进行科学界定。
(4)注意论文基本框架的逻辑严谨性,对论文的结论部分要进行深入提炼,并列出必要的原始数据以及所引用的文献资料。
(5)引用别人的科研成果必须明确指出,与别人合作的部分应说明本人的具体工作。
2.基本要求
(1)硕士生应首先在导师的指导下做好选题工作,选题应在本学科或交叉学科范围内,从政府管理的角度,选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科学研究或实证问题,或在学术上有一定理论与实践价值的课题。
(2)从事学位论文研究的时间不少于1年。
3.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和学位申请与授予等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华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进行。
选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