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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

第13期案例教学培训暨

全国MPA案例编写与教学专题会的通知

 

教指委[2016]9号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MPA案例教学工作,提高案例教学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MPA教指委)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学位中心)联合举办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第13期案例教学培训暨2016年全国MPA案例编写与教学专题会(全国MPA教指委2016年第9期师资培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二、承办单位

华侨大学

三、参会人员

各培养单位的MPA教师,以报名先后和院校均衡为原则确定参会名单。

四、会议内容

1. 邀请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王丛虎教授、中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王宏伟副教授、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田凯副教授、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刘勇副教授、哈尔滨商业大学李红星教授、华侨大学MPA案例中心主任郑华良分享案例教学与写作经验,并进行案例教学示范。(按姓氏笔画排序)

2. 各参会代表分组交流教学心得。

五、会议安排

1.报到时间:2016年10月14日12:00-21:00

2.报道及住宿地点:华侨大学专家招待所(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泉州酒店(泉州鲤城区庄府巷22号)。两个宾馆均设报到处,会务组将进行统一调配,并于10月12日公布住宿安排。

2.会议时间:2016年10月15-16日

3.会议地点:华侨大学陈嘉庚纪念堂科学厅

4.会议报名:

本次会议使用在线会议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和报到等事宜,请登录教指委工作网站(www.mpa.org.cn),点击会议专属报名入口,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报名(第一次使用会议系统需先进行注册)。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109日11:30。

六、费用安排

本次会议由教育部学位中心提供的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专项经费支持,会议不收取会议费。

与会人员自理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请所在单位给予支持。

七、联系方式

教指委秘书处:

白淼,010-62519150,邮箱:mpa@mpa.org.cn

华侨大学:

潘新美,13505023769,邮箱:xinmei@hqu.edu.cn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发展中心                 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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