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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18-2019学年师资培训计划及承办单位的通知

教指委〔2018〕22号

有关MPA培养单位:

为继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持续提高我国MPA教育质量,我委计划在2018-2019学年举办12期师资培训研讨活动,现已确定具体承办单位和计划举办时间。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和需求,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计划和承办单位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主题

承办单位

1

2018年9月29-30日

第三届案例大赛启动会暨参赛培训会

湖南农业大学

2

2018年10月12-13日

政治学

天津师范大学

3

2018年11月10-11日

社会研究方法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4

2018年12月8-9日

社会保障

西北大学

5

2018年12日28-29日

MPA学位论文分类与撰写指导

中国人民大学

6

2019年1月5-6日

领导理论与实践

江苏师范大学

7

2019年3月23-24日

公共危机与应急管理

南京大学

8

2019年3月30-31日

公共政策分析

南昌大学

9

2019年4月13-14日

政府绩效管理

上海财经大学

10

2019年5月11-12日

公共管理

江西财经大学

11

2019年5月18-19日

城市规划与管理

电子科技大学

12

2019年6月8-9日

公文写作

浙江财经大学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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