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举办全国MPA“领导理论与实践”课程教学与案例研讨会的通知

教指委〔201831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进“领导理论与实践”课程的教学内容与方法,分析学科最新研究动态,提高MPA“领导理论与实践”课程的教学效果,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MPA教指委)将举办全国MPA“领导理论与实践”课程教学与案例研讨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江苏师范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三、会议时间

201915-6

四、参会人员

MPA培养单位“领导理论与实践”课程或相关课程授课教师,以报名先后和院校均衡为原则确定参会人员名单,限额150人,每个培养单位最多2人,参会人员名单以我委网站公示为准(如报名超限,我委将联系所在单位的MPA中心确定参会人选)。

五、会议内容

1. 邀请全国MPA教指委委员、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李俊清教授,全国MPA教指委委员、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石晓平教授担任督导。

2. 邀请中央民族大学李俊清教授、复旦大学竺乾威教授、西安交通大学朱正威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刘俊生教授、国家行政学院胡仙芝教授、北京行政学院张勤教授、江苏师范大学徐元善教授、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王跃做有关领导理论与实践的专题报告。

六、会议安排

1.会议报名:请于1221日上午8点前访问链接http://survey.mpa.org.cn/jq/32178701.aspx进行报名。我委将于1221日下午在网站上公布参会人员名单。

2.报到时间:201914日(周五)9:00—21:00

3.报到、住宿及会议地点:徐州市汉园宾馆(江苏省徐州市解放南路246号,电话:0516-87889999)。

4.会议时间:201915-6日(约17:00结束)。 

七、费用安排

1.与会人员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请所在单位给予支持。

2.本次会议按照1200/人的标准收取会议费,请参会人员于14日会议报到时现场刷卡或现金缴费,由承办单位收取并开具纸质发票,内容为会议费,请所在单位给予报销。

八、联系方式

教指委秘书处:

邹继阳,电话:010-62519150,邮箱:mpa@mpa.org.cn

江苏师范大学:

周定财,电话:13775881312,邮箱:13775881312@163.com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81212

air max 90 essential discount

0
0
浏览量
2688